南威软件: 南威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0 22:12:13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

们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取消部分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的担保事项系因担保未实际实施,有助于控制公司

担保总额并合理安排融资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本次新增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偿债

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关于建设公司北京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投资建设北京全球总部园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投资

建设北京全球总部园区,有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高

公司品牌影响力及提升公司附加值,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三、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王浩、崔勇、孔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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