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4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随着技术发展在执法方式上的转变和优化,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又能精准发现违法线索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曹立平介绍,目前各地都有很多不同的实践。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通过非现场执法提高违法问题的发现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十三五”时期,通过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手段,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排查人员利用无人船进行水上调查(光明图片/张佳兴 摄)
在提高监管效能方面,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文件,垃圾焚烧发电成为首个实现在线实时管控的行业,可以对排放情况一天24小时全面监控,成为探索非现场执法监管的成功实践。2020年以来,行业污染物日均值达标率及炉温达标率均稳定在99%以上,率先实现了全行业基本稳定达标排放。山东省完善自动监测数据行政处罚工作机制,2020年对600余家违法企业罚款4400余万元。
在应用新技术方面,卫星遥感、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科技手段在监督执法实践中得到普遍应用。比如,排污口排查中“天上看、地上查、水里测”,水源地整治、清废行动中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提升了发现问题的效能。广西针对辖区山多林密、河流纵横等地形困难,充分利用无人机,严厉打击“捉迷藏、打游击”等违法行为。
在融合大数据方面,把用电数据、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等大数据运用到监管执法中,提高日常监管的精准度和执法效率。如江苏通过用电监控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及时锁定线索、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曹立平表示,“十四五”时期,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指导,将进一步强化非现场执法,着力提升监督执法的精细化、科学化。(记者 张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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