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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西安9月13日消息(记者张伟)9月13日,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印发,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
批复详情(央广网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批复具体内容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蒋正全为烈士的请示》(西政字〔2022〕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蒋正全,男,1978年3月27日出生,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板桥村人。2022年8月8日上午,蒋正全在西安市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参与抢救落水群众时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事件回顾:8月8日,村民谢某等5人驾车,不慎撞毁护栏坠入西安市阎良区二龙口水库。途经此处的重庆江津人蒋正全等人听到呼救声后,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人。车内5人先后获救。蒋正全在救人过程中体力不支,后被120救护车送往阎良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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