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月28日消息 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近年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如火如荼,外省来琼企业与日俱增。其中部分外埠建安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因各种原因未在海南开设本地基本账户,而异地账户无法与海南省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因此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实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只能通过本地的办税大厅开具纸质通用缴款书的方式缴纳社保费。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税费就地入库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开展跨省经营活动需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以下简称经营地)申报缴税费,且未在经营地开立银行账户的纳税人,支持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将税费款从注册地银行账户跨省实时缴入经营地国库。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采取签约扣税方式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目前,海南省有12家商业银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方式测试成功,7家商业银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测试成功,其他商业银行仍在联调测试,将逐步开通。
此外,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校验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是否支持异地缴税业务,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以及对应的清算银行信息,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2个工作日。(值班编辑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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