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入河入海排污口是连接岸上和水里的关键节点和最后一道闸口。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4月28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时表示,2021年底前,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将全面实施 “户籍”管理。
曹立平介绍,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方式,基本摸清了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底数,为精准整治提供了靶向。
在浙江省湖州市工作人员对河流沿线排口进行排查(光明图片/张佳兴摄)
排污口虽小,但涉及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农业面源管理等多个方面,与城乡工业、生活布局和产业发展等都息息相关。曹立平表示,要按照系统治理的思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精准治理,针对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动优化产业布局,才能真正从源头解决水环境问题。
曹立平介绍,近期,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排污口监测溯源,掌握排污状况,了解污水来源,找准污染“症结”。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将排查发现的排污口纳入管理,明确具体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三是实施分类整治,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对涉及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需要时间的,明确阶段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2021年底前,完成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命名编码并树立标志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确保将整治责任及要求落到实处。”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部会把排污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力争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中,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据悉,除长江、渤海、黄河流域,江苏、山东、广东、贵州、四川等地也在有序开展具有地方流域特色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